就自学考试中有关问题答考生问


时间:2006年03月01日   

(一)自考有哪些优越性?

1.工学矛盾少

自考以考生自学为主,考生只要到自考办订购到教材和辅导用书,就能在工作之余参加学习。每年四次的考试时间,也都安排在双休日。自考不象其他类型的考试要按排一定的面授学习时间。所以工学矛盾较少。

2、花钱少

自考花钱为三个项目①报考费全省统一规定,报考一门课的考务费为48元,一个专业一般为13—16门课程。②教材资料费每门预收30元,根据教材定价多退少补。③办证费,准考证15元,办毕业证书时另收证书费40元。如果某考生每次报考合格,包括教材费共花费1200元左右。

3、文凭硬,社会信誉度高

20多年来,自学考试以其严格的考试制度和考务管理而闻名,西方许多发达国家都承认中国的自考文凭。由于自考生有真才实学,许多用人单位招考、招工时自考生的录取比例相对较高。

4、专业门类众多,考试机制灵活

目前自考学历教育有120多个专业(其中专科62,本科64个);非学历教育证书40多个(如《全国英语等级证书》、《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》、《汔车维修工上岗证书》等),可供考生自由选择。另外自考不受年龄、时间、地点限制,考生可中途变换专业,也可转考;在校时已学的公共课程可免考等等,有较强的灵活性。

(二)什么人可以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?
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不受性别、年龄、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,均可按当地自学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参加自学考试。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(如公安、护理等),考生须按有关规定报名。

(三)自学考试报名及考试在每年的什么时间?
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的考试时间一年共两次,具体为:4月份倒数第二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,10月份最后一个星期的星期六和星期天;4月和10月考试的报名时间分别为上一年的9月1—5日和当年的3月1—5日。

我省根据全国考办的统一部署和广大自学考生的强烈呼声,在每年4月、10月考试的基础上增设1月和7月二次考试,1月和7月考试课程及课程考试顺序分别与上一年10月和当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相同,1月和7月考试的报名时间分别为上一年的12月1—2日和当年的6月1—2日,其报考条件暂限于:考生分别报考过上年10月和当年4月考试相同的课程。

(四)自学考试报名办法如何?

首次报名者,必须持本人身份证,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,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,填写《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》,交纳报名、考试费用。

续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,到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,交纳报名、考试费用。

(五)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资料如何供应?

自学考试教材实行系统内部供应制度。因考试命题是

以省自考办提供的教材为依据的,所以不是自考办统一供应的教材不一定适合考生使用。请考生不要向自考办以外的书店购买(省考办没有指定任何书店代理发行自考教材),考生所需的教材,在报名时预订,就能正确及时得到供应。

(六)自学考试毕业条件如何规定、怎样申请毕业?

凡考完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(含实践性环节、本科毕业生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),并取得合格成绩,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,即可申请毕业。

申请毕业时,考生只要在每年的5月底或11月底提供身份证、所有课程合格证、所有准考证(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,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成绩)即可办理。

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,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》的规定,授予相应的学位。

(七)转考手续怎么办?

1.外省转入

第一步:先到原报考地自考办办理转往外省手续,开具《转考介绍信》,你的《合格成绩转递证明》将由原报考自考办寄往浙江省考办;

第二步:到当地考办作为新生报名,取得我省准考证;

第三步:在每年的3月1—5日或9月1—5日持《转考介绍信》和准考证到县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。

2、转往外省

在每年的3月1—5日或9月1—5日持合格证和准考证到县自考办开具《转考介绍信》,考生填写好《考生成绩转递通知单》后,有关成绩信息将由我省直接转发到转入地省考办,考生可凭报考地准考证查询。

3、省内转考

省内不需要转考,只需按规定的地点、时间作为新生到新考地报名即可。但必须将在原报考地取得的准考证及《课程合格证书》作为今后毕业申请的重要材料妥善保存。

(八)哪些课可以免考?

自考课程中免考的课程主要是考生在大专院校已学的公共课程。可分为三类:

1.公共政治课:如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、政治经济学、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、邓小平理论、毛泽东思想概论、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等。

2、公共英语 大学期间三个学期以上合格成绩,在校期间大学英语三级以上证书。

3、其他公共课或基础课,如大学语文、微积分、经济应用数学、高等数学、普通物理、大学物理等。

(九)哪些本科专业可免考英语课程

自2005年11月起,自考本科中的英语(二)课程,如“会计、法律、人力资源管理、小学教育、护理学、汉语言文学教育”等41个专业已不受原来需35周岁才能免考的限制,考生只要选考三门专业课(14分学)即可。

自考办咨询电话:6022332。

【作者:佚名】
关键词:自学,考试,有关,有关问题,问题,考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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