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昌县教育体育局职责


时间:2017年06月15日   

机构简介: 

* 单位名称:新昌县教育体育局 

*单位地址:新昌县七星街道桃源路35 

*邮政编码:312500 

*公开(监督投诉)电话:0575-60227920575-6024787 

*传真:0575-6381306 

*公开(监督投诉)emailzjxcjtj@126.com 

*机构设置:办公室、教育科、人事科、财基科、体育科、招生办 

*工作职能: 

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、体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。 

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和有关教育行政法规。 

2.负责编制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;审定、申报、下达有关学校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计划;审批教育布局调整、社会力量办学等有关事宜。 

3.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、教学工作、体育工作、卫生工作、艺术教育、国防教育。组织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检查、督导、评估,组织教育科学研究,提供教育信息,总结教育体育经验。 

4.组织县运动会和各种重大体育竞赛的参赛工作;指导落实《健身计划纲要》,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,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,开展国民体质监测;指导和协调各行业、各部门、社会团体开展体育活动;培育发展体育产业,负责体育市场管理、体育设施布局;负责全县体育彩票销售及体育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;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,依法管理健身气功。 

5.按照财务管理的权限,负责教育体育事业经费和体育场(馆)的管理使用和总务工作;做好学校的教育仪器配备、基建项目的审批、监督、管理。 

6.根据干部管理权限,负责干部任免和教职员工的人事管理,落实知识分子政策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培训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;负责中小学教师人事调配和招聘。 

7.负责全县高校、中专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。 

8.负责对非教育部门办学校的教育业务管理。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学校的日常教育、教学工作;协助制定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,申报或审批招生计划,协助培训普通文化课教师和调配必要的教师。 

9.负责普通话的培训、测试和推广等工作;加强社会用字管理,促进社会用字规范化。 

10.负责指导倩以幼儿教育、义务教育、高中教育及成人教育的改革和发展。 

11.行使县人民政府督导室的督学督政职能,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、检查、评估、指导。 

12.负责教体局机关党员教育及老干部工作。做好教体局机关的组织发展工作。 

13.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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